領取入台證來台: 待入台證核發,邀請單位應會即寄影本給您,請持影本於香港中華旅行社換發入台證正本,方可前來台灣。並請最遲於出發2周前告知來台時間及班機,以便邀請單位及本會協商安排住宿及人員前往接機等相關事宜。
往返兩地(出發地-香港-台灣)之來回經濟艙飛機票及機場稅: 請您在大陸或香港向旅行社購買來回票,並持收據及機票正本向本會申請票款(本會將依出發地之不同且各有其上限予以補助),本會會在您離台前支付此費用。但若個人行李有超重需另行付費者,本會不負擔此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