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研訪須知 夏潮學人 申請表單

一、手續方面:
申請入台證:
在本會同意資助您來台進行研究訪問之後,本會將即刻電郵(Email)正式同意函給您,請儘速聯絡邀請單位申請入台證;此一簽證申請,在台灣部份約需兩個月的申請時間,因此請即早辦理。
辦理大陸出境許可:
您持本會所發之正式同意函或與本會合作之學術單位之邀請函向貴單位申請出境即可。

領取入台證來台:
待入台證核發,邀請單位應會即寄影本給您,請持影本於香港中華旅行社換發入台證正本,方可前來台灣。並請最遲於出發2周前告知來台時間及班機,以便邀請單位及本會協商安排住宿及人員前往接機等相關事宜。



二、資助費用方面:
  本會提供資助的項目為:

往返兩地(出發地-香港-台灣)之來回經濟艙飛機票及機場稅:
請您在大陸或香港向旅行社購買來回票,並持收據及機票正本向本會申請票款(本會將依出發地之不同且各有其上限予以補助),本會會在您離台前支付此費用。但若個人行李有超重需另行付費者,本會不負擔此一費用。

在台期間住宿費用:
您在台期間,由本會安排住宿事宜,費用由本會直接與住宿單位結算。
在台期間生活費及資料蒐集費:
本會資助來訪學人一個月新台幣四萬元的生活及資料蒐集費,在您抵台後會支付(支付時將扣繳必要之稅額)。未滿一個月,或者不足整月者,按比例來算。個人的電話、傳真、信函、飲食、交通、宴客等支出,請皆由生活費中自行支付。


三、研訪活動方面:
為促進兩岸學術研究成果的交流,在您訪台期間,本會有權依照您的專長,安排座談會或公開性的演講。
若您基於研究需要,計畫參觀本地學術單位或相關機構,本會可代為聯繫接洽。
研訪完畢後,請於三個月之內將研究報告寄回本會存參。
著作或研究報告需於發表時註明曾獲本會支助,如擬出版成書,本會有優先出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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